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9年01期 13-16   出版日期:2019-06-03   ISSN:1006-6977   CN:61-1281/TN
价值秩序重构与马克思的交往实践观


德国哲学家西美尔说过:“我们的整个生活 (从其意识方面来看) 是由价值感觉和价值判断组成的。并且

根本上生活只从下述的事实获得其意义与重要性, 即现实的机械地摊开来的元素超出它们的客观物质意义

为我们拥有了无限多种类的价值。”[1]价值的丰富多元性与人的生命有限性的矛盾使人面临着价值序列

和价值选择的问题。近代以来, 西方社会的价值序列相对于传统社会发生了舍勒所说的“价值秩序的颠倒

”, 这种颠倒一方面释放了人的活力, 促进了人的自由与解放, 另一方面也造成了人性和社会的危机。如

何重整人类的价值秩序问题再一次摆在人类面前。事实上, 马克思在一个半世纪以前就为此问题提供了奠

基性的思考, 即必须立足于人的不断发展的交往实践进行价值秩序的重构。交往实践是交往理性的基础,

也是价值结构合理性的基础。离开交往实践, 交往理性和价值理性就会失去圭臬。

1 价值秩序的颠倒及其现代性困境
反思现代社会及其发展命运, “价值秩序”无疑是一个十分关键的切入点。从最深层的意义上, 可以说“

价值秩序”的颠倒构成了现代社会变迁的核心内容。何谓“价值秩序”, 所指的其实是在一个人拥有的众

多“价值”中有一个高低的区分, 各“价值”彼此间具有“更高的”和“更低的”相对性秩序, 这种“更

高的”和“更低的”是作为“价值质性”出现的, 这种“价值质性”并不会轻易发生变化。所谓“更高的

价值”就是那些激发起更为急迫之欲求的“价值”。由此, 我们可将“价值秩序”的颠倒理解为是人们在

进行价值评价和价值选择时所设置的价值等级和所遵循的价值次序的颠倒。置于当前的社会发展背景之下

, “价值秩序”的颠倒就可以理解为在传统社会中处于优先地位的那些价值, 在现代社会被下降到从属的

地位, 而在传统社会中处于次要地位的价值, 在现代社会却被凸显至根本的、优先的地位。

这种“颠倒”在现代社会集中体现于人类生存的三个基本维度上, 即在人与自然的关系维度上, 它体现为

“人本主义”对“自然主义”的颠倒;在人与人的关系维度上, 它体现为“个体主义”对“整体主义”的

翻转;在人与超验意义的关系维度上, 它体现为“世俗价值”对“神圣价值”的倒置, 由此也带来了现代

性视域下的三重困境:“自然之死”“无家可归”“上帝死了”。

1.1“人本主义”对“自然主义”的颠倒:“自然之死”
“自然主义”是传统社会中人与自然相处所奉行的价值取向, 即在价值比较中把“自然”的价值置于本质

地位的一种价值立场, 其核心观念是将“自然”看作是为人类提供所需一切的赖以生存的必要性存在。但

是随着人类步入现代性社会, 科技革命的日新月异使得现代社会变得日益机械化与理性化, “自然”一直

扮演的母亲角色逐渐被一种以“统治”和“支配”为核心的“人本主义”所取代,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发

生了“人本主义”与“自然主义”的颠倒。

不可否认, “人本主义”的高扬曾经有力地推动了人类的解放, 使人类摆脱了在自然面前俯首称臣的命运

, 但与此同时它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种“掠夺性的伦理观”, 这种伦理观宣扬的是一种完全自我的理念

, 它使现代社会从一开始就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充满了一种统治的冲动。而这种冲动必然会助长一种对自

然的肆无忌惮的掠夺和控制, 导致人与自然之间亲切感与满足感的丧失, 由此造成种种严重的生态环境问

题。人对自然的敬畏之心一旦被利益的追逐所蒙蔽, “自然之死”的命运也就会成为必然。

1.2“个体主义”对“整体主义”的颠倒:“无家可归”
所谓“整体主义”, 就是在价值评价中把共同体视为第一实体, 其价值居于价值等级的最高层次。在“整

体主义”的价值宣扬之下, 个人轻易地成为敬献在社会“祭坛”面前的牺牲品, 作为仅仅拥有有限的自主

性的存在附着于共同体之上, 这是传统社会的主要特征。

然而步入现代社会后, 共同体对于社会中的个人而言不再处于首要地位, 而是被看作是为达到某种目的而

自愿结合的个人的聚合体, 在传统社会曾被高度赞扬的“整体主义”在现代社会却成了专制、压迫与强权

的代名词, “个体主义”获得了对“整体主义”的彻底胜利, 而这次胜利所带来的价值改变就是“自我中

心主义”的泛滥。如果任由这种偏激的“自我中心主义”观念自由发展, 最后现代人都会成为社会性的孤

立主义者, 成为“孤家寡人”。人们赖以维系的现代社会会被无限缩小以至趋于消失, “无家可归”便成

为现代人不可逃脱的命运。

1.3“世俗价值”对“神圣价值”的颠倒:“上帝死了”
传统社会中的价值秩序还有一个显著的特征, 就是对“神圣价值”的推崇和对“世俗价值”的贬抑。在传

统社会中人们信奉宗教和神明, “神圣价值”被置于价值等级的顶端, 而“世俗价值”因被人们看作是“

功利性”的代名词被摒弃于价值秩序的末端。这种价值秩序所宣扬的就是人对自我欲望的压制, 要求人必

须献身和皈依于“神圣价值”, 忽视了人自身的主观能动性。面对这种压抑和束缚, 尼采曾呐喊出“上帝

死了”来表达他对撕去神性面具, 重新追求个人自我实现的强烈愿望, 却不曾想这一句宣告竟成为现代社

会在道德领域的一个魔咒。

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工业化的推动, 现代社会在逃离神学的过程中逐渐陷入了被“世俗化”和“物化”

的命运。如果说在传统社会中人们还相信能够“在解剖跳蚤中看到上帝的证明”, 那么, 现代社会则彻底

解除了一切“封印”, 打破了一切不能用科学语言说明的“神秘界限”, 使这一块“涂上宗教符号与意象

的画布”被彻底撕碎。它向人们展示出了一个赤裸裸的机械化和单向度的灰色空间, 在这里“上帝”的神

圣地位被打破, 约束人们道德行为的价值尺度和评判标准也随之毁灭, 道德感变得越发脆弱不堪, 从而引

发了一系列的道德伦理问题, “上帝死了”成为现代社会在道德领域中的一个魔咒。

2 马克思以交往实践为基础的价值重构
面对价值秩序颠倒的局面及其造成的一系列现代性困境, 西方的哲学家们一直致力于寻求有效的解决方案

, 然而无论是尼采以“权利意志”为核心的价值重构, 抑或是舍勒以“四等级价值样式说”为核心的价值

重构, 都不可避免地带有明显的神学和先验色彩, 很难在现代社会被采用。虽然之后的哈贝马斯以“交往

理性”为核心提出了摆脱神学色彩的价值重构方案, 将交往行为理论应用于对现代性问题的反思, 赋予了

价值重构研究的现实性意义。但脱离了实践基础的“交往理性”不可能从根本上触及价值观念的本质, 也

就更谈不上去彻底改变价值秩序颠倒的状态。所以, 这注定了哈贝马斯以“交往理性”为核心所重建的价

值秩序只能是一个美妙的幻想与“乌托邦”。

马克思的交往实践观同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不同, 他所考察的对象始终是物质的个人。人是价值的存

在, 更确切地说, 人是价值秩序的存在。在不同社会形态下人的生存状态和发展方向的转变必然会引起价

值观念的变化, 从而影响价值等级秩序的排列。与此同时, 人又是社会性的存在, 与他者共存, 人的生存

状态的变化是基于交往这种实践行为而产生的。正如马克思所说:“人对自身的关系只有通过他对他人的

关系, 才成为对他来说是对象性的、现实的关系。”[2]因此, 人只有在同他人和社会交往的进程中, 才

能不断地接触到多样的价值观念和价值标准, 从而形成自身的价值秩序。所以, 关于价值秩序问题的探讨

就必须置于交往实践观的理论基础之上。

所谓交往实践观, 核心就在于实践, 实践才能出真知, 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因此, 只有通过实践

才可以发现社会的本质, 认清复杂的社会现象, 从而形成我们自身对于社会现象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

形成真正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价值秩序。正如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曾指出的那样, “人的

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 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 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

思维的真理性, 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 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

——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 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3]这里所论述的“思维”同样可以用

“价值”来替换, 人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判断价值的真理性, 做出属于自身的价值选择;人只有在实践中才

能谈得上去认识价值秩序的合理性, 从而试图去改变价值秩序颠倒的现状。

所以, 唯有基于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所提出的以“交往实践观”为核心的新型价值秩序, 才能彻底改变

现代社会那种对自然、对共同体、对神圣价值的“操作主义”态度, 在人与自然、人与共同体、人与自身

之间重新构建一种新型的价值秩序, 从而在一个新的地基上实现和谐社会的理想目标。

3 现代社会以“交往实践观”为核心的新型价值秩序
3.1 人与自然的交往
现代社会由于价值秩序的颠倒所导致的第一种困境“自然之死”, 归根结底是由人与自然交往的异化所造

成的。马克思的交往实践观实现了整体性意义上的考察, 将现代社会人与自然的交往困境纳入到人类社会

的整体性视域来进行反思。马克思认为人与自然的交往之所以构成一个问题, 是因为它影响到了人类的对

象化活动和自我确证, 所以对自然环境的治理根本上应当从重新认识“人类”这一逻辑主体开始, 摒弃传

统的人与自然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 改变过去片面地把自然当作主体的“自然主义”和把人类当作主

体的“人本主义”的错误观念。通过价值秩序的重构, 力图将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理念与马克思的交

往实践观相结合, 使对自然环境的治理实践统一于“主体—客体—主体”的框架模式。通过主体间在认识

与实践上的协同合作来合理利用自然资源, 维护生态系统, 从而实现人与自然交往的合理化, 让“自然之

死”的现代困境变为庄子所追求的“天人合一”的美好愿景。

3.2 人与人的交往
在现代社会片面强调人的主体性原则的主导下, 人与人的关系从主体间关系下降为主客体关系, 整个社会

失去了“整体”的意义, 被肢解为无数的个体碎片, “家”不复存在, 人“无家可归”。马克思的交往实

践观所探讨的就是主体间的交换活动, 它批判了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由于片面理解所导致的“整体主义”

和“个人主义”。在马克思看来, 交往作为一种关系性的范畴, 体现的是人与人之间、人与群体之间的一

种内在相关性。按照马克思的理解, 交往应该是人类社会所特有的现象, 它是以分工为前提的实践活动,

即个人发展各自的专长并且通过交往结合起来, 从而增进整体的利益。因此只有通过交往, 人与人之间才

能建立联系, 共同体才能得以存在和发展;也只有通过交往, 才能实现人与人的平等对话和沟通, 建立人

与共同体之间的价值共契, 才能摆脱现代人“无家可归”的境遇, 重新确立起现代社会“家”的意义, 使

一个有机团结的和谐社会得以实现。

3.3 人与自身的交往
现代性在演变过程中带来的“世俗价值”对“传统价值”的颠覆, 使得社会的一切道德判断都掌握在此岸

世界的个人手中, 道德成为人的一种主观意向, 现代人心中上帝的超验性意义被抹去, 整个社会因为缺乏

共同信仰而一片混乱。马克思交往实践观的提出, 把交往作为人类特有的生存和活动方式, 认为人的本质

是其在交往的发展过程中日益拓宽的动态社会关系的总和。因此, 只有通过不断拓展的交往活动, 才能消

解存在于主体之中的地域终身制、单位终身制、分工终身制、知识终身制等的社会关系终身制的集合, 使

人真正成为超越动物的具有社会交往和分工合作意义的“人类”, 真正成为马克思所追求的“世界历史性

的个人”, 真正实现“活着”的意义和价值。马克思这里所说的“世界历史性的个人”就是指克服了现代

人“身”与“心”的分化, 捍卫了精神价值的至上性, 达到“身心合一”境界的人。这一理想目标的提出

, 旨在推动个人与社会通过交往达到价值上的契合, 从而建立一种道德共识来指引人们的行为方式, 使人

类能够逃离沉沦的命运, 战胜人性的迷失, 从“上帝之死”的生存困境重新回到“身心合一”的理想境界

4 结束语
马克思的交往实践观是从现实的人出发, 立足于人们的实践活动所提出的一种价值理论。这一理论通过对

现代性困境的研究分析和考察, 提出人与自然、人与人和人与自身的三种交往模式, 旨在为解决现代社会

“自然之死”“无家可归”“上帝死了”的三重困境提供理论上的参考价值。因此, 立足于现代社会的视

域, 唯有重新构建以马克思的交往实践观为核心的现代价值秩序, 才能从根本上摆脱现代性困境, 找到重

新构建现代社会的出路;也只有在马克思交往实践观的指引下, 现代人才能找回真实的自己, 重新找到生

存的真正价值。